教務處

教務處主要處理基礎學位課程及教牧進修課程的教務工作,當中包括學生請假申報、各項教務申請、畢業申請等。聯絡請電郵至 absdean@abs.edu 。
本院的學位制度概況如下:

A.  學季制度
每學年分成三學季,每學季以十周計算。每年約於9月上旬開學,次年6月底結束,每學季之間設一假期。

B.  註冊入學
為配合課程進度,基督教研究學士及道學碩士結合課程、道學碩士(三年制)、道學碩士(主修跨越文化研究:學制與工場實習結合課程)、道學及婚姻與家庭輔導雙學位(四年制)、神學碩士(修科式四年制)課程及主修婚姻與家庭輔導的新生必須於每年9 月入學。凡欲在 9 月以外的任何時間入學者,必須事先徵得教務委辦會特別許可。若學生中途因事停學而欲重回學院繼續修讀,當先與教務主任磋商。如註冊科目有任何更改,須於每學季第一周上課時間內辦理。

C.  轉校及學分承認
本本院接受其他學院學生轉讀本校的申請,惟曾修讀的科目及學分,須經教務主任審核,方可獲得承認。轉換學分及學科總數,不得超逾整個課程的一半。

D.  學規
1.  住宿規定
本院相信宿舍羣體生活可促進學生全面成長。因此,凡修讀基督教研究學士及道學碩士結合課程、道學碩士(三年制)、道學碩士(主修跨越文化研究:學制與工場實習結合課程)、道學及婚姻與家庭輔導雙學位(四年制)、神學碩士(修科式四年制)的單身同學必須在學院住宿。本院亦鼓勵(非規定)已婚同學定期在學院留宿一至兩晚,或搬到長洲居住,以便更投入校園生活。

2.  上課
學生必須出席所有選定課程的課堂,凡缺席者須向院方請假。任何科目缺席超過課程的規定,該科將不獲學分。

3.  作業
學生每上課一小時,必須在課外用兩小時作準備及完成作業。倘若學生發現無法應付功課的要求,教務主任當指導學生減少修讀科目,並延長在學院就讀的時間。

4.  修讀學分的限度
全時間學生每學季所修的學分,以不超過12 學分(即四個 3 學分的科目)為限。平均積點達3.3 或以上者,每學年可多修 3 學分。

5.  學分計算
1學分相當於每學季十周,每周一課堂,每課堂五十分鐘。

6.  考試
如學生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考試,可在徵得老師同意下,向教務處要求准予個別另試。

7.  讀經規定
在第二學年結束前,學生必須讀完整本聖經一次。

8. 評分制度

等級每學分得積點表示成績參考分數
A4.0優異 (Excellent)94-100%
A-3.790-93%
B+3.3良好 (Very Good)87-89%
B3.083-86%
B-2.7理想 (Satisfactory)80-82%
C+2.377-79%
C2.0一般 (Average)73-76%
C-1.770-72%
D+1.367-69%
D1.0欠佳 (Poor)63-66%
D-0.7僅及格 (Minimum Pass)60-62%
F0不及格 (Fail)59%或以下

W   在可諒解的情況下中途退選科目,成績不計入總積點。
WF  中途退選科目,成績與 F 等級相同。
I    功課未完成。學生必須在教務處批准的延期時限前完成功課,否則成績自動轉為 F 等級。

9. 畢業要求
學生須在修讀期限內,修畢課程指定的學分,並達成實習及生活上的要求。各課程畢業總平均積點要求如下:教牧學博士及神學碩士課程(3.0)、其他碩士及文憑課程(2.7)、學士及證書課程(2.0)。總平均積點的計算,並不包括轉入學分的成績。

本院之證書、學士、文憑、碩士及博士課程,極大部份已獲亞洲神學教育協會(Asia Theological Association, ATA) 及東南亞神學教育協會(Association for Theological Education in South East Asia,ATESEA) 鑑定,合符國際認可標準。本院亦為香港神學教育協會(Hong Kong Theological Education Association, HKTEA)成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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