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建道人係我】實用神學與我

陳志豪牧師

很久以前,我與一班同學一起接受基本的輔導訓練,當時大家都很雀躍,想看看怎樣將所學的應用出來,那時,有一位很認真的同學問其他人一個很有趣的問題:「你是用什麼輔導理論來幫助受助者的呢?」這個問題真的考倒大家,因為我們都是初次接觸不同的輔導理論,更遑論可以融會貫通實踐出來。


當大家不知怎樣回答時,一位直率的同學回應說: 「我是用Common Sense Model的。」這簡直就是神一般的回答!一方面好像在諷刺我們所學的理論不太實用,但另一方面卻在表達一種「無招勝有招」的心領神會,最後亦暗示了學了什麼不是最重要,個人有sense才是最重要。當然,亦不排除這個答案反映當事人的不學無術。

我好想將這個經歷放在神學教育裏面反省。儘管在神學學習過程,我們可以探索不同的知識和理論,但如果學完理論、神學或原文,在事奉時的認知與行為却與沒有讀過神學一樣,只是靠之前的「本事」做出來,對受眾、對他/她本人或對神學教育,都是一種災難。神學不能只是停留在頭腦的一種知識,應與我們既有知識和經驗互動,並且懂得與我們的神和所在的處境對話,從而整合到實用的領域去,結果才可以影響到我們與神與人的關係,激發心底裏的熱情,擴大我們的眼界,更甚可以改變行為與習慣,是對我們整個人觸覺的提升:


屬靈上的觸覺(Spiritual sense):   敏銳神在這時代的工作,增進對祂的信靠和對自己的呼召的認信。

思維上的觸覺Intellectual sense):   有智慧將不同的經驗、理論和處境需要整合起來。

道德上的觸覺(Moral sense):   洞悉神的話語給我們的道德界限與優先次序,掌握超越時空的真理原則,合宜地應用在我們現今的社會裏,並且自己能成為一個好見證。

實用上的觸覺(Practical Sense):    有聰明且敏銳的計謀,能設計、溝通並推動針對處境需要的可行方案。

以上四種觸覺(Sense) 一點也不普通(Common),充滿着上帝的真理、恩典和智慧,亦是多年來我對實用神學追求的願景和理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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